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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宣!11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发布补充通知
时间:2022-11-15 14:14:35

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

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
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》,2022年1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。为确保纳税人、缴费人(以下统称纳税人)顺利办理申报纳税业务,现就相关注意事项补充通告如下:

一、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,对于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,应当先行办理增值税申报手续且比对相符,完成抄报、增值税申报、清卡操作后,方可正常开具发票。

二、对于已经申报但还未缴纳税费,限缴期限仍为11月15日的纳税人,可在11月28日前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,生成限缴期限为11月28日的税费信息,并在11月28日前缴纳入库。

特此通告。

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

2022年11月14日


来源:重庆税务